瀏覽人次:
9947
學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
111學年度化工系學士班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公告一、甄試資格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考生務必依本校「111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公布於學校招生系統網頁)之各項規定於期限前完成繳交甄試費用、網路報名及上傳審查資料,始得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二、指定項目內容
-
審查資料
- 項目:修課記錄(A)、課程學習成果(B、C、D)、多元表現(F、J、K、L、N)、學習歷程自述(O、P、Q)、其他(R.申請入學個人資料表)。項目內容請參照簡章(貳、分則)乙、審查資料項目對照表 (第20頁)
- 說明:「申請入學個人資料表」請於第一階段篩選後紙本系網站最新消息下載表格,依格式填寫後,再行上傳掃描檔至甄選委員會「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
甄試說明
- 本系指定項目僅辦理資料審查,考生不需到校筆(面)試。
- 保留招生名額2名,優先錄取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或新住民子女學生(相關證明繳交方式詳見本校「重要事項說明」)。
- 學測成績佔甄選總成績50%。
- 審查資料50%。
- 審查資料
- 學測數學A級分
- 學測英文級分
- 學測自然級分
六、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正式規定請參閱「11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彙編」。
七、查詢電話
本校查詢電話:(05)2721480
本系查詢電話:(05)2720411轉23401
本系聯絡人:蔡先生
更新日期:111年3月9日